
一.概述
储罐内浮盘油田原油库工艺设计之油罐内浮盘区布置应遵循的规定,储油区又称油罐区,它是油库储存油品的区域,也是油库的核心部门,安全上需要特别注意,其首要任务是保证储油安全,防止火灾和泄漏。储油区的主要设备是储油罐(储罐内浮盘)。除储油罐外,该区还应根据规范布置罐位,设置防火堤和消火栓以及消防系统,采取防雷、防静电、安全监视等一系列保安措施,以保证安全。
同时,储油区内储存有大量油品,如果发生火灾,不仅油库本身遭受重大经济损失,而且危及周围地区的安全,所以应特别注意储罐内浮盘区防火安全距离的设定。在各级油库中,罐区及区内油罐的布置,必须遵照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保证罐区内外的防火间距符合要求。这样即使油品的蒸汽扩散到有火源的场所,由于已被稀释到很小的浓度,也不致形成火灾的有害之源。区内各罐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还能防止一个罐着火时殃及其它油罐,储罐内浮盘之间的防火距离可参考文献[2]中6.0.5的规定。
二.注意事项
(1)石油库的储罐内浮盘设置应采用地上式,有特殊要求时可采用覆土式、人工洞式或埋地式。
(2)石油库的储罐内浮盘应采用钢制油罐,其设计应符合现行油罐设计规范的要求。
(3)选用油罐类型应符合下列规定:储存甲类和乙 类油品的地上立式储罐内浮盘,应选用浮顶油罐或内浮盘油罐,浮顶油罐应采用二次密封装置。
(4)同一个油罐组内油罐的总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固定顶油罐组及固定顶油罐和浮顶、内浮盘油罐的混合罐组不应大于120000m3;
②浮顶、内浮盘油罐组不应大于600000m3。
(5)油罐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文献[2]中表6.0.5的规定。
(6)地上油罐组应设防火堤,防火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防火堤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建造,并应能承受所容纳油品的静压力且不应泄漏。
②立式油罐防火堤的计算高度应满足堤内有效容积的需要。防火堤的实高应比计算高度高出0.2m,且不应低于1m(以防火堤内侧涉及地坪计)、不宜高于2.2m(以防火堤外侧道路路面计)。如采用土质防火堤,堤顶宽度不应小于0.5m。
③严禁在防火堤上开洞。管道穿越防火堤处应采用非燃烧材料严密填实;在雨水沟穿越防火堤处,应采用排水阻油措施。
④油罐组防火堤的人行踏步不应少于两处,且应处于不同方位。
(7)防火堤内的有效容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对于固定顶油罐,不应小于油罐组内一个大油罐的容量。
②对于内浮盘油罐或内浮盘油罐,不应小于油罐组内的一个大油罐容量的一半。
③当固定顶油罐与浮顶油罐或内浮盘油罐布置在同一油罐组内时,应取①与②中规定的较大值。
(8)立式油罐罐组内应按下列规定设置隔堤:
①当单罐容量小于5000m3时,隔堤内的油罐数量不应多于6座。
②当单罐容量等于或大于5000m3至小于20000m3时,隔堤内的油罐数量不应多于4座。
③当单罐容量等于或大于20000m3时,隔堤内的油罐数量不应多于2座。
④隔堤内沸溢性油品储罐的数量不应多于2座。
⑤隔堤顶面标高,应比防火堤顶面标高低0.2-0.3m。